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主要是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三、校综合奖学金
校综合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人/次、二等奖:500元/人/次、三等奖:300元/人/次。
四、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年。
五、特殊困难减免学费
特殊困难减免学费主要针对经济条件特殊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七、各项日常资助
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其他各项日常资助,包括:“寒冬送暖”、“温暖回家路”、“就业补贴”、“西部志愿者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