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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为了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开展及时有效的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学校于每年入学初(9月)对新生进行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入学后发放)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学校制定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通过确定合理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在入学后自愿向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认定材料,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学校两级审核,最终确定困难等级(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

每年9月-10月学校对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重点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业情况、日常消费、学生家庭实地走访结果等情况认定本学年学生困难等级,学生应如实向学校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调整困难等级;前一学年未申请认定的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进行认定的可提出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