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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就诊及报销待遇调整的通知

2026年06月29日 16:38  点击:[]

全体在校参保学生:

根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秦医保〔2025〕20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起我市统一调整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保障政策,我校为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门诊统筹待遇、缴费筹资、校内就医结算及就诊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标准

自2025年起,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支付限额为400元。

二、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筹资政策调整

自2025年起及以后年度入学大学生,在集中征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学年(含新生、老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大学生,不再提高筹资标准,按照当年度筹资标准×学年缴纳。

三、校内医疗机构医保结算保障政策

我校医院已纳入秦皇岛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实现医保费用在校内直接结算,最大程度简化学生医保就医流程。

四、门诊就诊医保结算两种方式

在校医院、转诊定点上级医院就诊均可直接实时结算,无需事后手工报销:

1.社会保障卡结算:本人携带社保卡,在校医院或定点医院窗口直接刷卡结算;

2.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或面部识别就诊结算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医院

202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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